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经委关于
全市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0]117号)
市农经委《关于全市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分析了目前制约农民增收趋缓的主要因素,提出了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很有指导意义。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和农村各项工作,以确保今年全市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2000年9月4日
关于全市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头戏,并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安排部署。各区县委、区县政府对增加农民收入非常重视,年初制定了有效的增收措施。为了确保今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380元的目标任务,近日,我们按照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力量,对全市1O个涉农区县上半年农民人均收入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农民收入状况
上半年,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059元,同比增长7.9%,完成年计划的44.5%。同全省比,上半年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26.13元,同比下降2.44%,我市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高出全省432.87元,增幅高出全省10.5个百分点。比全国上半年农民人均收入同比增幅(1.8%)高出6.1个百分点。
全市10个涉农区县今年上半年农民人均收入情况如下:蓝田县上半年实际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716.50元,同比增长11.6%,完成全年目标的44%。户县1036元,同比增长5%,完成全年目标的48.2%。阎良1280元,同比增长4.5%,完成全年目标的51.9%。长安1150元,同比增长12.2%,完成全年目标的50%。临潼1198元,同比增长11.7%,完成全年目标的50%。周至595元,同比下降5.4%,完成全年目标的31.2%。灞桥1435元,同比增长6.8%,完成全年目标的50.8%。雁塔1768元,同比增长7%,完成全年目标的52.6%。未央1565元,同比增长7.2%,完成全年目标的47.6%。高陵884.82元,同比下降11.8%,完成全年目标的40.6%。从以上10个区县的情况来看,除高陵县下降了11.8%和周至下降了5.4%外,其余8个区县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看,各区县的完成情况不容乐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的只有阎良、长安、灞桥、临潼和雁塔5个区县,其余5个区县朱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由此分析来看,要完成今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380元的任务,还有一定困难,尚须努力。因此,必须从现在起,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举措,下大力气,充分抓住后4个月的有限时间,齐心协力,打好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80元这一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