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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闽价[2000]函173号 2000年9月6日)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申请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闽农函(2000)150号)收悉。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按省物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1997)费字499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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