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冈市电信局本地网
无线市话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字[2000]263号 2000年8月30日)
黄冈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黄冈市电信局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业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黄价经字[2000]176号)悉。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0]60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你市电信局在符合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0]604号文件规定范围的黄州、武穴市、红安县三地开办无线市话业务,对市话系统的补充和延伸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考虑到你市电信局已于今年三月与厂家签订购货合同,机器设备均已安装完毕,且已取得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频点的实际,应积极支持电信事业的发展。
三、根据规定,你市电信局开办这项业务须申请取得无线市话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衔接同类业务资费标准,同意你市电信局无线市话业务按下列资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