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化学
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0]109号)


  现将《西安市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0年8月31日

西安市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


  近年来,国际上不断发生毒气事件和化学危险品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日益增多,潜在的致灾因素越来越突出,对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加之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情况不明、现场复杂、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蔓延迅速、处置困难、专业技术性强,防护装备要求高等特点。为此,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预防和处置毒气事件、化学品爆炸等特殊灾害事故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地区化学危险品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和处置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各委、办、局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进行,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灾害中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科学计划,统一行动,切实做好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预防工作和处置原则
  (一)预防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业整改或限期整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确保全市化学危险品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方面的安全。其次,要提高警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苗头,力争将事故或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或预谋阶段。
  (二)处置原则。
  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发生后,处置行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调动指挥,密切协同作战。
  2.以快制快,科学处置。
  3.认真策划研究,稳妥可靠处置。
  4.就地处置与转移处置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