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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日照电厂2#机组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日照电厂2#机组电价的通知
(鲁价工发[2000]272号 二000年九月一日)


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山东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76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日照电厂2#组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0.3764元,电网代售电价为每千瓦时0.4659元,自2001年元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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