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军区后勤部关于做好湖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技术条件下战时快速动员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0]74号)
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军分区(警备区)后勤部,湖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后勤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98]110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期军事斗争需要,做好湖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技术条件下战时快速动员后勤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预备役步兵师战时快速动员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预备役步兵师实施战时快速动员是军队和地方的共同责任,其后勤保障工作在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以及省、市两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战时快速动员后勤领导机构的设立,以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两级后勤机关为主体,省、市两级计委、经贸委、财政、交通、卫生、粮食、石油等部门和单位以及预备役部队师、团两级后勤机关派员参与,负责预备役步兵师动员组建中各项保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军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战时快速动员后勤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及时有效地保证预备役步兵师战时快速动员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理顺保障关系
在组织预备役步兵师战时快速动员的各项保障中,军队与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的保障范围和重点,理顺保障关系。预备役步兵师战时快速动员中所需军队专用装备物资由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后勤系统负责保障,各类后勤人员的动员征集由省军区司令部门会同地方政府纳入预备役步兵师人员动员征集计划中统一组织实施。军地通用装备物资由预备役部队所在地区政府部门负责就近征用,在本地区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通用装备和器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调剂解决。兵员逐级集结时所涉及的生活、医疗保障均由相应级别的地方政府解决。有关专业保障任务具体明确如下:
1、经费保障:预备役步兵师战时快速动员期间所需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国家关于预备役部队战时快速动员有关规定,会同预备役步兵师、团两级后勤部门进行预算和安排,并掌握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随时保障经费开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