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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设立陕西省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副厅级建制,主要职责等另行通知。稽查特派员由省政府委派,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
  (二)陕西省西部开发办公室设在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要职责等另行通知。
  附:
  1、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陕西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为统一管理由省政府投资兴建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副厅级行政机构,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省统建项目的立项、方案论证。
  2、负责省级机关住房建设的规划、审批和实施。
  3、提出统建项目资金计划方案,编制统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4、负责办理统建项目工程建设各项法定手续,协调施工现场以外配套项目的实施u会商有关部门搞好统建项目设计审查。
  5、组织统建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控制工程投资、预算审查和财务管理,搞好财务决算编制、资金申报和资金划拨会审。
  6、组织统建项目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监督,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负责统建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
  8、管理省统建办经营开发管理中心。
  9、承办省政府和省计委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根据上述职责,省统建办下设4个处:
  1、综合计划处
  负责文秘、档案资料、工资管理、宣传等日常政务和后勤工作;负责办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办理省统建项目立项审批;会同有关处提出统建项目资金计划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好计划的申报和衔接工作。
  2、前期工作处
  负责办理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组织设计方案论证和施工图设计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及配套工程的合同审核管理;办理工程建设各项法定手续;组织实施配套工程建设;负责联系省统建办经营开发管理中心。
  3、财务处
  负责统建工程的预、决算审查和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决算;办理工程建设资金的申请落实及支付;会同有关处审查管理经济合同。
  4、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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