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3个办事机构:
1、陕西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厅级规格)
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本省的口岸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口岸开放规划,解决口岸工作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负责过境(出口)车辆的登记管理;对联检单位的违纪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指导全省二类口岸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省涉外空港、陆港和江河口岸的管理工作;组织联检单位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2、陕西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组织落实中央军委、国务院和兰州军区及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归口管理全省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省交通战备工作的战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监管全省交通战备物资和设备;督导有关地市和部门完成交通战备工作的具体任务;建立全省交通战备资料、数据库;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察职权;起草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和规章;负责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事故统计,发布安全生产公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直传教育活动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培训工作;负责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工作;参与重大整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组织的特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向省政府和国家经贸委报告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和重大问题;承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5个行业管理办公室:
1、陕西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家机械工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编制全省机械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省汽车工业的目录申列及规划、产品发展等管理工作;负责原省机械工业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和人员分流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经贸委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和其他事项。
2、陕西省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家冶金工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报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编制全省冶金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原省冶金工业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和人员分流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经贸委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和其他事项。
3、陕西省石油和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陕西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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