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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全省经济贸易方面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本委的法律顾问、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管理本省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核本委制订的法规性文件;承办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4、综合处
  综合分析近期全省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全省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编辑《陕西经济》;负责全省典当行业管理。
  5、产业政策处
  组织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本省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我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的行业和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省重点企业名单;联系工商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负责信息与新兴产业的政策研究、产业规划及促进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审查和推荐国有企业债转股;承担全省包装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省广告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6、经济运行处(陕西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年度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交通协调工作,提出动用省上储备物资的建议;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组织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承担外贸货运的协调工作;负责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7、投资与规划处
  指导工业、商贸行业管理机构拟订行业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协助企业融资;研究拟订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对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向进行监督;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工作和督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8、企业改革处
  对全省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提出促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国有工交商贸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公司改制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审核报批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按照国家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标准,组织实施和认证工作;研究草拟本省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提出需由省政府派出稽察特派员的国有企业名单,审核省政府派出的稽察特派员提出的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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