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
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
(2000年8月30日)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
一、要适应假日旅游形势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发展假日旅游,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拉动内需方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市、县政府和自治区旅游、经贸、计委、公安、建设、交通、广播电视、民航、铁路、统计等有关部门要把旅游业这个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培育好,使其在我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所在的县(市),要按照“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认真解决假日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工作力度,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和动员起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鉴于“黄金周”期间旅游客流量大,涉及的部门较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定期发布旅游信息;疏导客流;协调处理出现的重大交通、安全和紧急救援等有关事宜。各地、市和有关县(市)也要相应建立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收集、向上报送当日情况及协调处理所辖区域出现的紧急问题。
二、认真做好运力组织安排,确保旅游运输安全
(一)要尽可能满足旅游者出行需要。在“黄金周”到来之前,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开通旅游运输线路,调配充足运力,并准备部分机动运力以应急需。要抓好落实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使旅游者满意的“三优一满意”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旅游者购票,积极开展对旅游企业和旅游者预售往返票业务,并按照国际惯例给予适当优惠。
(二)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汽车公司司乘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对运输市场的管理,坚决打击甩客、宰客以及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切实维护景区秩序。对旅游设施以及索道、缆车、滑翔、滑沙、空中观光、漂流等项目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假日旅游实行安全责任制度。在沙湖、西部影视城、西夏王陵、沙坡头、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等重要景区内要设110报警系统,提供紧急警务及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