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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指导和协调全省外经贸的业务工作,研究协调外经贸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十)负责全省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信息化工作; 指导相关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设13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处理厅机关日常政务;协助厅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参与拟定我省外经贸工作的各项政策;负责全省重点经贸活动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联系协调厅属驻外机构的工作;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保卫、印章管理、对外宣传和民族事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趋势,对宏观经济和国际经贸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全省外经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我省外经贸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外经贸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方案,指导全省外经贸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定我省外贸、外经、外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批全省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负责全省外经贸发展状况综合指标的分析的评估,指导协调我省出口商品反倾销应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律事务和法律培训的有关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编报全省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省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项宏观调整建议;负责全省外经贸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管理外经贸发展基金、调控基金和上级拨付的专用基金;配合有关部门稽核省直进出口企业的退税工作;指导协调外经贸企业的外汇管理;负责全省外经贸统计汇总及其信息发布工作;编报、管理、审批厅属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厅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指导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厅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外经贸系统信息化工作。
  (四)对外贸易发展处
  拟定全省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发展战略;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全省进出口贸易出国团组任务的审批;负责进出口业务统计;指导和协调全省外经贸交易会、境内外展览会、洽谈会的规划;审核报批省内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和进出口企业的年审;组织我省外贸货运工作,指导全省对外经贸系统货物仓储工作;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五)对外贸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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