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0]112号)
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九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
今年6月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南充“6.13”和合江“6.22”两起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49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事故暴露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方面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只顾效益,不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群众缺乏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三是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管船措施不到位。为切实解决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强我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乡镇船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乡镇船舶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把遏制乡镇船舶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县、乡(镇)政府负责,交通行政部门行业管理,港监监督管理,船主守法自律,群众自我保护”的乡镇船舶管理责任制和“乡(镇)政府行政监督,管船机构日常监督,港监执法监督,船主相互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乡镇船舶安全监督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障有力的综合安全管理网络。
二、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县、乡(镇)、村、船主四级乡镇船舶管理责任制,并具体落实到人头。乡(镇)政府要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部管机构,落实船管人员和经费,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委员会主任包组、组长包村民、教师包学生”的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和船头。在政府换届和机构改革期间,管理不脱节,责任不断线,力度不减弱。我省部分地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义渡和半义渡。这些渡口船况破烂,设施不齐,安全无人管,责任不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尽快改变现状,变义渡为收费渡口。
三、实行客渡船安全组织化管理。把同一渡口、同一码头、同一航线经营客渡运输的船舶组织起来,设立安全联组,实行“四定”(定码头、定班次、定航线、定客额)、“四统一”(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售票、统一分配)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垄断经营、争抢客源和超载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