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企业监督管理处(加挂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处牌子)
研究拟定全省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督的规章制度与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在省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调查研究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拟定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在省局登记注册冠湖南省名称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个人合伙、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全省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九)人事教育处
研究拟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局领导抓好市县工商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评先表彰、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出国(境)管理等有关工作;指导系统基层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2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纪检负责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机构和编制实行单列,属于行政性质,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现状。
五、直属行政机构
(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处级)。主要职责是:依法办理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省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和冠湖南省名称的私营企业(含全省获得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私营企业集团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核发证照,对所登记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年检。使用基层行政编制15名(原直属市场分局1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同时核销),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 副局长3名)。
(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处级)。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协调和查处全省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使用基层行政编制15名,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