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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现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十)承办规章的报送备案工作;办理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一)草拟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省政府的复议、应诉事项,实施行政复议统计制度;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组织清理、编纂省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编辑法规、规章汇编正式文本;组织编译、审定正式出版的省政府规章外文文本。
  (十三)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
  (十四)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工作的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政府法制业务交流,负责省政府的法律事务,为机关、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五)指导全省的政府法制工作;组织有关社会团体开展对行政管理、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研究和交流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
  (一)秘书行政处(人事处)
  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外事、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各处之间的业务协调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对本机关受理的各种文件进行分办、催办和督办;负责文件审核和法规、规章草案报送前的统一把关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监察、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离退休人员和后勤行政等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起草全省依法行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省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备案工作;拟订省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安排,负责实施立法项目课题研究制度;起草重要文件、讲话稿和综合材料;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编印《江苏政府法制》简报和法制摘报;负责政府法制宣传以及培训考核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和实践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清理、编纂省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编辑法规、规章汇编正式文本,组织编译、审定正式出版的省政府规章外文文本;负责省政府的法律事务,为机关、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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