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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滩涂边界等有关纠纷,依法保护开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省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内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人事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政策法规的研究;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并指导所属单位保密、档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务、人事、纪检监察、群团、劳资、职称、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工教育等工作。
  (二)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审计和业务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农业资源开发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全省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区农村集体、农民自筹及其他渠道的农业资源开发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三)农业资源开发处
  参与制订农业资源开发的规章制度,提出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开发重点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编制全省农业资源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国家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及省高沙土开发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及省高沙土开发项目;负责国家及省立项的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计划编制的汇总综合工作;监督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市、县农业资源开发部门的相关业务。
  (四)滩涂资源管理处
  负责《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中有关滩涂条款和《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组织编制全省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的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拟定滩涂资源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收取和管理滩涂资源费,承办审核、审批滩涂开发项目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采煤塌陷地的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滩涂边界纠纷;指导市、县农业资源开发部门的相关业务。
  (五)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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