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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高速信息机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高速信息机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0]257号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


四川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川国信字(2000)174号《关于无线信息服务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高速信息机新增了部分业务,经研究,现对高速信息机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速信息机个人寻呼和公众信息服务收费40元/月;VIP会员制信息服务5元/月/台;电子邮件到达呼和电子邮件内容呼10元/月。
  二、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组合服务项目,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应按用户组合的服务项目相应资费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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