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
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税政[2000]132号 2000年9月6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所在地主管国税局应及时对所辖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财务核算情况进行调查界定,凡不符合“通知”中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一律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