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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00年9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二)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三)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四)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市、县区的老龄工作。
  (五)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二、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贾治邦 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常务副主任:张 伟 副省长
  副 主 任:陈再生 省民政厅厅长
  郑德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宁长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晓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委 员:张迈曾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自立 省委老干局副局长
  王建明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高仰秀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陈敏钰 省教育厅副厅长
  苏凤华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郭青凡 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铁焕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树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宝珊 省人事厅副厅长
  施 恩 省建设厅副厅长
  蒋惠莉 省文化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顺成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李明华 省体育局副局长
  董旭阳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 辉 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李健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吴亚萍 省妇联副主席
  三、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将原“陕西省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为“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代管。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厅长陈再生兼任,聘请原省老龄委主任赵长河、赵景炎、任应斌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顾问,参与办公室领导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理顺和健全本地区老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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