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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制订海洋与渔业的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攻关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系统的教育工作。
  (七)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务;指导协调远洋渔业开发。
  (八)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市县海洋渔业业务工作。
  (九)负责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发布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海洋环境预报。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文电处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来信来访、机要保密、查办督办以及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研究起草海洋与渔业政策法规;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全省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规划;管理局管各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统计、定点调查等工作。
  (三)海域管理处
  研究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承担海洋开发综合管理和协调的有关工作;组织监视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
  (四)渔业处
  组织指导全省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工作;承担全省原良种场建设和水产种苗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渔业专项证制度;指导全省渔业防疫检疫工作。
  (五)海监渔政处(资源环境保护处)
  贯彻执行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协调全省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海洋与渔业特许证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无线电通信工作。
  (六)科技教育处
  制订全省海洋与渔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推广;指导渔业技术推广、病害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系统的人才培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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