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一日游”司导人员接待工作的规范和程序,从8月1日起,导游员必须做到:
1.在接待工作中必须首先使用统一的导游员欢迎辞,在表达欢迎之意的同时,必须明确告知游客西安市“一日游”按照市政府的“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游览线路”、“统一收费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明确报出本日旅游线路及各景点门票价格;明确告知游客“一日游”按规定线路参观,对参观、购物、就餐均实行旅客自愿的原则,并告知投诉电话号码;
2.导游员应在游客确定行程后,一次收清费用,不得二次收费或分割收费;
3.上岗须佩戴导游证,着统一服装,容貌整洁,仪态端庄;司机上岗前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佩戴司机上岗证,游客上下车须立在车门边,等候游客上下车。车辆在上线前,须整洁卫生,三证齐全(机动车行车证、营运证、旅游接待资格证),车况保持优良,不带故障上线。车上驾驶员车座后窗必须张贴“游客须知”,该须知必须写清导游员欢迎词的有关内容。
(四)严格“一日游”车辆资格审定程序。目前,造成“一日游”市场混乱的一个原因是,一些未取得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游资格证的车辆大量参与“一日游”经营,严重违反了市政府关于加强散客旅游管理的规定(市政发[1996]186号文件)。在整顿治理中,要进一步明确对“一日游”车辆实行资格管理、总量控制,由旅游管理部门颁发旅游资格证,交通管理部门颁发道路运输任,市旅游局、市交还局要对现有车辆重新进行一次资格审定,未通过审核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一日游”的营运。市旅游、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决不能随意开口子。
(五)建立联合稽查队伍。为了净化“一日游”旅游市场,此次整顿治理由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稽查队伍。被抽调的人员和车辆,必须于7月31日前到散客服务中心集中,8月1日起,上线开展检查。此前,市散客服务中心和旅游局稽查处要继续抓好日常稽查工作。联合稽查队伍将分东、西两条线,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查处非法参营的车辆、导游和乱拉游客的人员。在搞好联合稽查的同时,市公安局要侧重解决火车站“一日游”拉客人员的问题,市交通局要侧重解决清除“黑车”的问题,临潼区要侧重解决景点及配套设施的管理问题,市旅游局要集中精力解决市场经营规范问题。上述各项整治工作,8月31日前必须到位。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由于“一日游”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为了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未按照本实施意见分工和明确的职责办事,影响此次整顿治理工作进行的,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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