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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茧丝及绢纺原料检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茧丝
及绢纺原料检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0]307号 二000年九月二十一日)


省丝绸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茧丝及绢纺原料检验收费标准的请示》(鲁丝计财发[2000]200号)收悉。鉴于检验成本提高,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茧丝检验所在对茧丝及绢纺原料进行检验时,按附表所列标准收费。
  收费单位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方可收费。收费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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