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2000年
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0]54号)
《河南省2000年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是煤炭行业扭亏脱困的需要,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希望各产煤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困难,切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工作,确保完成我省今年的关井压产任务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000年九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2000年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实施方案
为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43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2000年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关井范围及关井压产的目标
(一)今年关井范围如下:
(1)《通知》中要求取缔、关闭而至今尚未取缔、关闭的煤矿;
(2)国有井田范围内布局不合理的小煤矿;
(3)截止2000年7月底,仍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小煤矿;
(4)虽然“两证”齐全,但年检不合格,经整顿仍然不合格的小煤矿;
(5)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及今年以来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经整顿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
(6)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煤矿;
(7)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今年要关闭井型小于1万吨的小煤矿;
(8)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坚决予以关闭:“两证”不全以及没有矿长资格证书的;独眼井;矿井没有采用机械通风的;没有合理排水系统的;没有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的矿井升降人员没有使用专用容器的;属“双突”矿井没有监测手段和措施的;生产高硫高发煤的小煤矿。
(二)关井压产目标。2000年我省关井压产的目标是:关闭矿井870处,原煤生产总量控制目标6761万吨。各产煤市关井指标分别为:郑州市(含郑煤集团)180处,平顶山市(含平煤集团)350处,许昌市100处,洛阳市80处,三门峡市50处,济源市10处,焦作市20处,新乡市10处,安阳市20处,鹤壁市30处,信阳市2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