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离石、忻州、临汾、运城、侯马12个城市应率先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位于7度烈度区以上的其它县(市)的重要设施、大中型企业达到可抗御6级左右的地震。
地震宣传:对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离石、忻州、临汾、运城、侯马12个城市居民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居民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60%,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乡村居民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50%。
2、第二阶段(2006-2010年)
监测预报:完成市(县)级测震及前兆监测系统的数字化台网建设,建设全省流动地震和前兆监测台网,发展以空间观测技术为主的前兆观测系统,全省达到监测5级地震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地震预报体系,基本上在本省及邻区发生某些类型的6级以上地震前3个月,向省人民政府汇报或提出一定程度的短临预报意见。
地震应急:有关部门及各地(市)逐步设立灾害应急抢险器材设备库,并完善应急物资的落实和准备制度。建设朔州、晋中、运城、临汾防灾应急指挥中心。
抗震设防:人口稠密的大中城市不再有公用危房和其它严重不符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老旧房屋和古建筑物经改造加固后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全省的病险水库基本排除。
地震宣传:前述12个城市居民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居民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乡村居民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60%。
3、第三阶段(2011-2015年)
监测预报:加强高科技、新技术在地震预报领域的应用。建立并完善全省测震与地震前兆三级监测系统,实现地震数据、图像实时传递和处理,地震预报理论不断完善和深化,建立我省地震孕育和发生过程的物理预报模式,确定并建立地震短临前兆理论和决策体系,地震分析预报逐步进入实用化。在本省及邻区发生某些类型的6级以上地震前3个月,向省人民政府汇报或提出一定程度的短临预报意见。
地震应急:各级政府救灾机构能快速反应,迅速、有序、有效处理地震事件。
抗震设防:7度烈度区以上县(市)的各类房屋建筑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7度烈度区以下县(市)的重要设施,生命线工程,大中型企业可抗御6级左右的地震。
地震宣传:全省城乡居民的宣传普及率提高到80%以上。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