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发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将山西70%的国土面积划为7度以上高烈度区,未来极有可能发生6级或6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1994年以来,我省连续被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因此,震情是我省的基本省情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予以充分考虑,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
(二)防震减灾工作概况
省委、省人民政府将防震减灾工作列为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努力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全省基本建立健全了以政府为主导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或指挥部),卓有成效地组织和领导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抗震救灾工作。灾害损失增长趋势得到一定抑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保障全省的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作用。
法规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先后出台《
山西省防震减灾暂行条例》、《山西省地震监测设施和环境保护规定》、《
山西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和规章,各地(市)也相应制定相关文件,初步建立了地震行政执法机制。
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明显提高,形成由国家一省级一市、县3级台网组成的山西地震监测系统。
多年来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对已建工程积极开展震害预测和抗震加固,有计划地进行旧房拆迁改造;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开展了抗震设防标准审批和抗震设计管理,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逐步提高。
为完善全省的地震应急救灾机制,各地狠抓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推进应急通讯、交通器材装备与落实。防灾应急技术装备研制不断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已有一定基础,每年“7.29”期间开展的防震减灾宣传周已成为社会宣传的重要活动之一,提高了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
三、主要目标和步骤
(一)主要目标
防震减灾工作总目标是:通过各级政府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争取用10-15年的时间,使全省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主要目标是:
1、监测预报能力
建成并完善由国家、省级、市、县三级台网络成的全省地震监测系统,全面实现地震监测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使全省的地震监测系统在整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满足地震预报、地震应急、地震科学研究对监测数据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