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坚定不移地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在年底以前全省要基本实现由银行、邮局代发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养老金。要严格清理和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属于国家规定统筹项目内的养老金必须确保发放;统筹项目外的,由企业依据经济效益情况支付。基本养老金待遇要按国家统一标准确定,各地不得自行调整,不得擅自将统筹外项目转为统筹内项目。要筹措安排不少于本地2个月支付额的周转资金,确保养老保险费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征缴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顺利进行。
五、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快建立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把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结合起来,保证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指导企业及时与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要为出中心人员设置办理社会保险的网点和专门窗口,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未能实现再就业的,要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要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行积极的舆论宣传,同时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强再就业培训,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力开展社区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六、认真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
要高度重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置政策,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参与制定工作方案,指导企业组织实施。对关闭破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要直接纳入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范围;对在职职工,要按照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做好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对于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除特殊工种按《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提前退休的年限,不减发基本养老金外,每提前1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