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新远商厦搪瓷陶瓷
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268号 2000年9月28日)
沈阳新远商厦:
你单位《关于沈阳新远商厦一楼搪瓷陶瓷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给产权人和业户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新远商厦一楼搪瓷陶瓷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摊位使用面积45.00元。
二、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运行等服务。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