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河南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0]10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九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河南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编[2000]30号)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是省政府领导下从事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的研究机构,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厅级。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综合性问题的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
(二)研究国民经济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全省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定量研究和中长期预测。
(三)研究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调节手段的综合运用和体制建设问题,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全省产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的建议。
(五)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经济社会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机制和途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对策建议。
(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围绕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
(七)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地区发展规划的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内设9个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