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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军分区关于支持驻宁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军分区关于
支持驻宁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宁委发[2000]28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县人民武装部,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军队后勤保障特别是生活保障必须社会化”的重要指示,更好地支持驻宁部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促进全市双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苏发[2000]1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驻宁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把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军队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军队加强质量建设、走精兵之路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军队后勤保障机制的必然要求。搞好这项改革,有利于建设强大的国防,有利于减轻国家和人民的负担,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军的好事。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继续发扬热爱和支持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主动关心和热情支持军队建设与改革,把协助驻军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良好方面。
  二、努力工作,为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提供良好条件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级党、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部队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地做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改革。
  (一)饮食保障。驻宁的部队机关、院校、医院等在实行饮食保障社会化过程中,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协助部队运用竞争机制,采用招标方式,引进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在内的社会力量,承包营区内的饮食保障任务。也可由部队内部人员组建成立为部队服务的饮食保障实体,参与竞标。部队单位现有的食堂设施设备租赁给承包方使用后,承包方应多接收原单位的部队职工。为部队提供饮食保障的单位,要按照饮食卫生标准和部队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部队官兵生活水平不下降,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生活水平要逐步得到提高。部队集体采买主副食品的地方定点单位,要保证质量,按时供应,遇有紧急情况,要优先供应,全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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