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数据采集其实性的考核(基础分2.5分)
税源普查资料尽可能来源于普查户的土地使用证或纳税申报材料,对应纳税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定额这两个关键指标要进行核实;县级地税机关及区分局要设置专人负责对所有普查收回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立即重新核实。修正,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检查考评组随机抽查普查户的资料,查看税源数据库里的数据与税源底册、征收台账及普查户的土地使用证、会计账簿等资料中的有关数据是否一致,每发现一处差错扣0.5分。
(四)对录入准确性、规范性的考核(基础分10分)
要求:各县(市、区)局要设专人按照要求录入,边录边运用软件提供的审核公式审核,保证录入阶段数据的准确性。
检查考评组重点检查录入是否规范,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每发现一处差错扣0.5分。
(五)对普查与征管工作有机结合情况的考核(基础分10分)
通过普查,查处漏征漏管户并采取措施完善征管制度和措施的,记基础分10分。发现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六)对普查结果的考核(基础分20分)
税源普查工作结束后,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搞好税源分析和工作总结。参加税源普查的各市、地地方税务局都要于12月10日前向省局上报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数据库光盘及税源分析和工作总结报告。
评判标准:
1、税源数据库光盘及总结报告上报是否及时,以当地邮戳为准,每超过时间要求一天扣0.5分;此项最多扣5分。
2、税源分析和工作总结报告应具备五方面的内容:一是普查工作的组织及具体运作情况;二是税源的基本情况和分析;三是通过普查取得的收获;四是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五是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和准备采取的措施。税源分析和工作总结报告要求语句通顺,内容详实,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典型事例,如实反映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上述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3.税源数据库数字要准确、完整,税源分析和工作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通报批评。
四、考评结果及表彰办法
本次考评的基础分满分为100分,减去各项中被扣减的分数,加上加分因素的分数,为各地的实际得分。
税源普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考评结果,对税源普查工作做得好的地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