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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天光会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天光会所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282号 2000年10月8日)


沈阳市八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天光会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保证会所的正常运营,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天光会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二、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
  三、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
  四、中央空调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元。
  五、卫星电视维护收费标准,每月每户15.00元。
  六、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元。
  七、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卫星电视维护和中央空调等服务。
  八、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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