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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区各类报纸版面广告收费标准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区
各类报纸版面广告收费标准的通知
(藏价费字[2000]第100号)


西藏日报社、拉萨晚报社、西藏商报、各地报社:
  为促进我区报纸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广告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广告收费行为,参照其他省市报纸广告收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我区各类报纸广告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西藏日报广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拉萨晚报、西藏商报、各地其他报纸广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
  二、本通知所制定的广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各报社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二000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西藏日报广告价目表
  2、西藏商报及各地区报纸广告价目表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二000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西藏日报广告价目表



                         单位:元

  版面\规格(Cm)   价目黑白 套红  设计费
  整版(35×48.5)   28000  36400  免收
  半版(35×24)    14000  18200  免收
  1/3版(35×16)   9300  12090  免收
  1/4版(35×12)   7000  9100  免收
  1/8版(17×12)   3500  4550  免收
  1/10版(12×13.5)  2800  3640  免收
  1/12版(17×8)   1500  1950  免收
  1/16版(13×8)   1000  1300  免收
  报眼(22×9)    6000  7800  免收
  遗失声明      100   130   免收

  注:(1)加急、指定日期广告加收20%的费用。
  (2)广告刊排后,刊户要求停刊的,收取一次广告费用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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