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区
各类报纸版面广告收费标准的通知
(藏价费字[2000]第100号)
西藏日报社、拉萨晚报社、西藏商报、各地报社:
为促进我区报纸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广告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广告收费行为,参照其他省市报纸广告收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我区各类报纸广告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西藏日报广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拉萨晚报、西藏商报、各地其他报纸广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
二、本通知所制定的广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各报社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二000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西藏日报广告价目表
2、西藏商报及各地区报纸广告价目表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二000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西藏日报广告价目表
单位:元
版面\规格(Cm) 价目黑白 套红 设计费
整版(35×48.5) 28000 36400 免收
半版(35×24) 14000 18200 免收
1/3版(35×16) 9300 12090 免收
1/4版(35×12) 7000 9100 免收
1/8版(17×12) 3500 4550 免收
1/10版(12×13.5) 2800 3640 免收
1/12版(17×8) 1500 1950 免收
1/16版(13×8) 1000 1300 免收
报眼(22×9) 6000 7800 免收
遗失声明 100 130 免收
注:(1)加急、指定日期广告加收20%的费用。
(2)广告刊排后,刊户要求停刊的,收取一次广告费用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