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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九)组织管理商标工作,负责认定本省著名商标和推荐驰名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十)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十一)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完成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工商局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政务信息、建议和提案、信访、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调研等工作;指导全系统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系统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和核算;指导、协调全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和统计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基层工作处)
  协助局党组管理各直属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省局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退休、辞退、辞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计划、人员调动、职称评定、统计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调配、工资、福利等项具体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组织实施全系统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技能培训、更新知识培训。
  (三)法制处
  研究拟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计划,承担或参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和审核工作;对本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织、协调、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以及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四)公平交易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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