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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0]110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九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编[2000]30号)的要求,河南省专利管理局更名为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科学技术厅领导。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宜;拟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其他有关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
  (二)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三)研究、制定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指导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行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四)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及假冒专利行为。
  (五)负责专利统计与分析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许可贸易,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受理专利申请。
  (七)组织专利信息传播与服务,制定省内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
  (八)组织、规划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指导省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和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省知识产权局内设3个处(室),规格相当于处级。
  (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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