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0]110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九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编[2000]30号)的要求,河南省专利管理局更名为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科学技术厅领导。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宜;拟定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其他有关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
(二)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三)研究、制定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指导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行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四)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及假冒专利行为。
(五)负责专利统计与分析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许可贸易,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受理专利申请。
(七)组织专利信息传播与服务,制定省内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
(八)组织、规划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指导省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和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省知识产权局内设3个处(室),规格相当于处级。
(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