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绣水花园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272号 2000年10月9日)
沈阳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绣水花园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绣水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按三级收费标准执行。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65元。
三、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运行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