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轻纺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研究拟定全省轻纺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轻纺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轻纺行业发展趋势,组织制定轻纺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分析轻纺行业生产动态,提出行业产销衔接的建议;收集汇总行业统计资料和发布信息,推广新成果、新装备;负责轻纺行业生产许可证、资质证的发放,并依照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四)指导轻纺行业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轻纺行业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逐步走向社会、进入市场、自主发展、自我约束。
(六)组织轻纺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七)研究拟定轻纺行业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协调解决轻纺行业集体经济有关问题;指导轻纺集体经济发展。
(八)负责原轻纺工业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轻纺行业管理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督办、档案、保密、财务、公产、后勤行政事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拟定全省轻纺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促进轻纺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轻纺行业发展趋势,拟定轻纺行业法规;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推动技术进步;组织轻纺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室内装饰设计、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三)行业管理处。
组织制定轻纺行业管理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收集汇总行业统计资料,分析行业生产动态,研究行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提出行业产销衔接建议;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负责轻纺行业生产许可证发放,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指导轻纺行业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省轻纺集体工业联社的日常事务,指导轻纺集体经济的发展,协调解决轻纺集体经济有关问题;指导轻纺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