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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财政金融审计处
  拟定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省财政厅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省金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省辖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省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审计署的安排,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中央在江苏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财政金融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指导厅直属审计局和下级审计机关的财政金融审计业务。
  (四)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
  负责审计与省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级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厅直属审计局和下级审计机关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五)经贸审计处
  负责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省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集团公司进行审计监督;组织经贸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厅直属审计局和下级审计机关经贸审计业务。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负责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省属国有农业企业一级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负责审计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国土资源、环保、海洋与渔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农业与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厅直属审计局和下级审计机关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负责管理、协调、监督省级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业务;负责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对省属施工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厅直属审计局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八)外资运用审计处
  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省提供的贷款、援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组织省本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企业审计;开展外资运用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厅直属审计局和下级审计机关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处
  负责并协调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案件审计业务;负责并协调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工作;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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