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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屋重置价格概念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屋重置价格概念的批复
(内建房字[2000]204号 2000年9月26日)
巴盟房管局:
你局关于明确房屋重置价格概念的请示收悉,按照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重置价格是指重新生产或建造该类物品的价格。房屋的重置价格是指上一年按房屋生产条件和市场情况,重新建造与该房屋相同结构、相同标准、相同质量的房屋的价格。重置价格的计算范围是房屋的单方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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