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省图书馆社会教育培训中心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费字[2000]56号 2000年9月27日)
辽宁省图书馆:
你馆《关于社会教育培训中心办学收费标准的请示》(辽图(2000)17号)收悉。
你馆社会教育培训中心业经省文化厅批准成立,经沈阳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批准办学,按《辽宁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对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英语培训班每期50人,授课150课时,收费标准为每人300元;日语培训班每期40人,授课180课时,收费标准为每人360元。
二、教材费:使用统编教材按出版社定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