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农林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工作;承办重大农林科技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管理农林科技成果,组织农林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办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农林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省农业三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综合处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综合情况,掌握农村动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参与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
(八)农村经营管理处
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指导农经队伍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负责农经统计,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的监测;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资格管理。
(九)农业局
指导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负责全省优质棉基地建设;参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
(十)林业局(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管理和湿地保护;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承办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同省公安厅指导全省林业公安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公园、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木材加工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指导林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十一)畜牧兽医局
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调整,组织实施畜牧业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并履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兽药、饲料标准;审核发放饲料生产许可证;指导全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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