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协调重要涉外活动,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故或案件;负责邀请外国人来黔的签证通知函电的审发工作;协调管理省内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组织接待来黔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领馆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口岸的涉外工作。
负责对聘请和推荐外国专家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可工作;办理来黔工作的外国专家身份确认并出具职业签证许可和外国专家证事宜;负责接受留学生的相关审批事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对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承办对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的表彰授奖事宜;承办国家外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港澳事务处
负责全省与港澳地区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的审核和审批工作;了解和掌握港澳重大动态;组织接待来黔访问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官方代表团和重要人士;承办需请省领导人会见港澳重要人士的报批事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交往有关事宜;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重大涉港澳事务的报批事宜;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赴港澳访问的报批事宜;办理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我省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交往的其他事宜;承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文化处
审核、审批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来黔采访申请,管理来黔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管理港澳记者来黔的采访工作;收集境外记者采访后的各种信息;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新闻文化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黔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管理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参与拟定我省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全省外事宣传工作,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七)礼宾处
拟定我省外事礼宾工作的规定;统筹安排省级领导人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承办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正、副省部级及以上人员来黔访问的报批和接待事宜;负责各国驻华使馆、联合国组织机构及有关国际组织的人员来黔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外国国宾及其他高级代表团和政要来访的接待和礼宾安排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对口接待外宾的礼宾工作;负责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和指导工作。
(八)联络处
承办党的对外联络工作有关事宜;负责来黔访问的党宾接待工作;协调、指导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的外事活动;负责中联部在黔固定资产和留居人员及其家属子女的管理工作;承办中联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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