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算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教育、科学、水利、农业、社会保障等事业性专项支出和基本建设、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
项目预算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部门申报项目预算前要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的效益目标、技术标准、动用的公共资源、支出标准和测算依据。要建立项目库,实行备选项目择优排序制度,除因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预防因素而发生的临时性项目外,正常项目均应从项目库中流动抽调,实现滚动项目预算。要支持绩效原则,实行项目预算追踪问效制度,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参考。
4、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中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采购品目和单价单独编列。目前根据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可先将一定金额标准以上的专项设备、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列出,与部门预算一度编报。集中采购竞标形成的合同单价,作为下年度核算同类支出项目金额的基准价格。
五、部门分工
编制部门预算,工作细、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从现在起就要分工着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尚未进行,部门预算试点工作也只能在不改变现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和财政内部各业务处职能的前提下进行。
各部门之间分工。市财政局制定定员定额标准,负责设计预算表格;市教委、科委、农林局、水利局、劳动局提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的收支预算草案;市计委、科委、机关管理局、人事局、劳动局等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编制涉及试点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金预算。
六、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程序
1、根据市财政局报经市政府同意的部门预算编制试点方案,统一认识,分头落实。
2、部门内部实行预算内外财务由财务部门扎口统一管理,应自下而上着手进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涉及财政预算资金的,由财政部门充分调研、提出建议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预算控制数;涉及市计委、科委、管理局、人事局、劳动局等有资金分配权部门的资金分配,由财政有关部门一起明确资金分配控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