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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
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0]61号)


  《河南省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情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整顿煤炭经营秩序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科学”的煤炭流通新秩序的要求,是从根本上调控总量、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的有效办法,也是全省煤炭行业扭亏脱困的重要措施。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煤炭经营秩序整顿任务,促进全省煤炭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000年十月九日

河南省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煤炭经营秩序,取缔非法煤炭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科学”的煤炭流通体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依法整顿煤炭经营秩序的实施意见》(煤行管字[1999]第20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下简称《煤炭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全国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建立健全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制度和严格执法检查,规范我省煤炭经营秩序,使煤炭经营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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