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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十一)承办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内设4个处(室),规格均相当于副处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研究提出全省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业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农机化重大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管理工作;管理农机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并监督农机事业费、基建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三)科技教育处
  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建议,拟定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示范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技术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审查,并监督实施;审核批准农机推广许可证发放;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质量体系建设规划和计划,拟定农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机管理、技术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农机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技术交流和农机新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审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并指导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科技服务工作。
  (四)农机管理处
  组织拟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规范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机作业用油预测、规划,指导农机节油工作,协调农机用油的落实和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制订农机经营服务规划、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农机化试点工作;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拟定农机维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预算管理形式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为3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处室领导职数12名(含总工程师1名);工勤人员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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