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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274号 2000年9月28日)


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
  你单位《关于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给产权人和业户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四、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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