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材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研究拟定全省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建材行业发展趋势,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分析全省建材行业生产动态,提出行业产销衔接的建议,收集汇总行业统计资料和发布行业信息,推广新成果、新装备;负责建材行业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并依照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四)指导建材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行业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逐步走向社会,进入市场,自主发展,自我约束。
(六)组织建材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建材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七)负责原省建筑材料工业总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联络、文秘、档案、保密、财务、法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管理贵州省建材工业学校,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拟定全省建材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组织建材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省清理“两小”办公室和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贵州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指导建材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三)行业管理处。
指导行业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行业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分析建材行业生产动态,提出行业产销衔接的建议,收集汇总行业统计资料,发布信息,推广新成果、新装备;负责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依照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拟定行业规章,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助理巡视员1名;正副处长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