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中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
(六)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来江苏定居工作;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工作;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审核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宣传制品;联系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工作。
(八)指导市、县(市、区)侨务工作;通过民间渠道开展侨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掌握全省侨务工作动态,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秘书、文电、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国有资产、办公自动化以及后勤、保卫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境)工作的人员审批、任务报批、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侨务干部培训工作。
(二)侨政处
研究侨务政策、法规,负责起草侨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侨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收集、整理、上报侨务信息;组织起草重大会议材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编辑内部刊物;负责侨务工作综合性课题、业务专题的规划、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侨务理论研究;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来江苏定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人物的人事安排;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检查;承担侨务信访、扶贫工作;确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回国投资者身份。
(三)外联经济科技处
研究拟订国外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接待和友好交流工作;加强与新移民的联络交往;组织接待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团来访;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负责与我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的联络工作;承办需请省领导会见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省海外交流协会工作。
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联系海外以新移民为主的高科技人才来江苏进行科技交流、项目攻关、合作研究开发以及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对侨资企业和来江苏发展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江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