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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贵阳中铁快运公司服务收费的批复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贵阳中铁快运公司服务收费的批复
(黔价经[2000]322号 二000年十月十二日)


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贵阳中铁快运有限公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短途取送货物运费:5公里以内每件(50千克)5元。5公里以上加收超距费,超距费按每超过5公里加收5元。
  二、货物保管费:对超过免费保管期(货物到达通知日起免费保管3天)的货物收取保管费,每件每日按2元计收。
  三、对不符合货物运输包装标准的,要重新整理包装,区别不同包装物及规格收取包装费:
  采用纸箱包装的,大箱每个5元,小箱每个2元。
  采用编织带包装的,1米或不足一米每个6元,1米至1.5米每个8元,1.5米至2米每个10元,2米以上加倍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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