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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建筑高等专科
学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354号 2000年10月19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2000)计财10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考虑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住宿的具体实际,现就该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1号学生公寓楼(每套安排4人居住),按112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
  二、对进行改造的3#、4#学生公寓楼按50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
  三、2#、5#学生宿舍楼仍按省物委、省财政厅闽价(1999)278号文件执行,即住宿费36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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