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建筑高等专科
学校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354号 2000年10月19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2000)计财10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考虑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住宿的具体实际,现就该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1号学生公寓楼(每套安排4人居住),按112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
二、对进行改造的3#、4#学生公寓楼按50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
三、2#、5#学生宿舍楼仍按省物委、省财政厅闽价(1999)278号文件执行,即住宿费36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