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认证涉外商业单据;代办外贸单证领事认证;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涉外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书;出具暂准进出口货物通关ATA单证册。
(七)开展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为国内外经贸活动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八)联系、组织外经贸界的经济技术和商务交流活动;为政府和企业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开展经贸学术交流、人才交流、出国劳务提供咨询服务。
(九)指导、协调本省分支机构的工作;发展、审批本省国际商会的企业、团体、个人会员;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培训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贸促会内设5个部室,规格均相当于副处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各部室的工作,安排重要活动;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出国任务、团组、人员的计划、协调、审核、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会务信息部(挂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秘书处牌子)
负责本省分支机构及会员的发展、协调、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的内外商务交流与合作;研究、收集、整理、传递国内外经贸动态、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出版发行有关书刊及信息产品;指导地方分支机构信息服务网络的建立与完善;开展经贸业务培训、咨询;负责省贸促会工作会议及专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
负责省国际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筹备组织工作;承办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交办的分支机构、会员发展及协调、管理、组织、联系等商会的日常工作。
(三)国际联络部
负责邀请、接待国外经贸、工商企业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豫访问和考察;组织本省经贸代表团、企业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负责国(境)外相应组织、企业、工商团体驻豫代表机构的代理申报和管理、监督;负责与国(境)外驻华机构的联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相关活动,开展经济技术交流、招商引资、业务培训等活动;负责本会驻外机构的业务指导;承办聘请向国(境)外派遣常驻代表或设立代表处事宜;承办聘请国(境)外人士任本省相关部门经贸代表、经济顾问的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