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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河南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0]114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十月十一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

(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编[2000]30号)精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以下简称省贸促会)是全省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与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以下简称省国际商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由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代管。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组织本省经济贸易、技术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商会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和洽谈;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方面的国际会议。
  (二)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申报境外组织、企业在豫常驻代表机构,并负责监督和管理;向外国派遣常驻代表或设立代表处;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及其活动。
  (三)代表省政府赴国(境)外主办展览会和参加展(博)览会;负责全省赴国外举办或参加展(博)览会的归口、协调、审批、上报以及相关的管理、监督工作。
  (四)安排和接待国(境)外来豫举办的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主办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博览会;负责协调、管理、申报、审批外国来豫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
  (五)承办本省经济贸易活动中相关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承担法律顾问工作;受理经济贸易纠纷的调解、代理仲裁和诉讼;承办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及技术贸易的代理;办理国(境)外与本省有关反倾销事务的调查、代理;代理本省企业、国(境)外企业及个人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国际质量认证咨询及代理;向国内外公司、企业提供资信调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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